李斯(秦朝丞相)

李斯

李斯(?~前208年),战国末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 。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少为郡吏,曾从荀卿学。战国末年入秦国,初为秦相吕不韦舍人,被任命为郎。旋任长史,拜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逐客令时,上书力谏客不可逐,为秦王采纳。又为秦并六国谋划,建议先攻取韩国,再逐一消灭各诸侯国,完成统一大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统一全国后,作为廷尉奉命与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等议定“皇帝”之号。后任丞相,多次随始皇帝巡行。反对淳于越分封子弟之议,主张禁私学、废《诗》、《书》、六国史记及“百家语”。又以小篆为标准,整理文字,作《仓颉篇》以为范文。

始皇帝死后,与赵高矫诏迫扶苏自杀,立胡亥为帝。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劝二世更为法律,行“督责之术”,加强君权。后被赵高诬为谋反,具五刑,腰斩于咸阳市,夷三族。

本 名:李斯
字 号:字通古(出自元以后文献,存疑)
所处时代:秦朝
民族族群:华夏族
出生地: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
逝世日期:公元前 208年
主要作品:《谏逐客书》《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等
官 职:左丞相
主要成就: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

人物生平

师于荀子

战国末年,李斯生于汝南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其字号不见于《史记》《汉书》等文献记载,元人吾丘衍《学古编》等书则称其“字通古”,可靠度存疑。

年轻时,李斯做过掌管文书的小吏。在战国时期人人争名逐利的情况下,李斯也是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为了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李斯辞去小吏,拜荀卿为师。荀子的思想很接近法家的主张,也是研究如何治理国家的学问,即所谓的“帝王之术”。李斯学完之后,经过对各国情况的分析和比较,决定到秦国去。

佐于嬴政

李斯到了秦国以后,很快就得到秦相吕不韦的器重,当上了秦国的小官,有了接近秦王的机会。

一次,李斯对秦王说:“凡是干成事业的人,都必须要抓住时机。过去秦穆公时虽然很强,但未能完成统一大业,原因是时机还不成熟。自秦孝公以来,周天子彻底衰落下来,各诸侯国之间连年战争,秦国才乘机强大起来。现在秦国力量强大,大王贤德,消灭六国如同扫除灶上的灰尘那样容易,现在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最好时机,千万不能错过。”

秦王听取李斯离间各国君臣之计,对于六国,李斯还提出了“先灭韩,以恐他国”的吞并顺序。于是他得到了秦王的赏识,因而被提拔为长史。李斯劝秦王派人持金玉去各国收买、贿赂,离间六国的君臣,果然也收到了效果,他又被封为客卿。

正当秦王下决心统一六国的时候,韩国怕被秦国灭掉,派水工郑国到秦鼓动修建水渠,目的是想削弱秦国的人力和物力,牵制秦的东进。后来,郑国修渠的目的暴露了。这时,东方各国也纷纷派间谍来到秦国做宾客,群臣对外来的客卿议论很大,对秦王说:“各国来秦国的人,大抵是为了他们自己国家的利益来秦国做破坏工作的,请大王下令驱逐一切来客。”秦王下了逐客令,李斯也在被逐之列。

李斯给秦王写了一封信,劝秦王不要逐客,这就是有名的《谏逐客书》。他说:“我听说群臣议论逐客,这是错误的。从前秦穆公求贤人,从西方的戎请来由余,从东方的楚国请来百里奚,从宋国迎来蹇叔,任用从晋国来的丕豹、公孙支。秦穆公任用了这五个人,兼并了二十国,称霸西戎。秦孝公重用商鞅,实行新法,移风易俗,国家富强,打败楚、魏,扩地千里,秦国强大起来。秦惠王用张仪的计谋,拆散了六国的合纵抗秦,迫使各国服从秦国。秦昭王得到范雎,削弱贵戚力量,加强了王权,蚕食诸侯,秦成帝业。这四代王都是由于任用客卿,对秦国才做出了贡献。如果这四位君王也下令逐客,只会使国家没有富利之实,秦国也没有强大之名。

秦王嬴政明辨是非,果断地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立即取消了逐客令,李斯仍然受到重用,被封为廷尉。

沙丘之变

秦始皇巡游时候于沙丘暴卒,宦官赵高胁迫李斯发动“沙丘之变”,他们合谋篡改了始皇的传位诏书,废公子扶苏,改立胡亥为新帝,为秦二世。

被杀灭族

秦二世胡亥为了修好阿房宫,征发徭役,把人民推向苦难的深渊。当时中国人民的反秦起义已经风起云涌,为了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李斯同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劝秦二世胡亥停建阿房宫,减少一些徭役。

当时,秦二世正与宫女宴饮作乐,见李斯等人上书十分恼怒,下令将他们逮捕入狱。李斯在狱中多次上书,都被赵高扣留。赵高借机说李斯与其儿子李由谋反,对李斯严刑拷打,刑讯逼供。李斯被迫承认谋反,在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七月被杀死。夷灭三族。而其子李由仍将兵在外,不久,与项羽刘邦战于雍丘,大败,被义军斩于雍丘。

主要成就

政治

废除分封

周统一以后,周文王周武王封的子弟很多,后来一个个都疏远了,互相视为仇敌,经常发生战争,周天子也不能禁止。郡县,天下才得以安宁。秦始皇也认为,天下已经统一了,再立许多国,不利于统一,安宁也没有保障,所以支持李斯的意见。于是,他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以下为县。郡县制比之分封制是一个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这一整套中央集权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诸侯王国分裂割据的祸根,对巩固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所以,这一制度在秦以后的帝制社会里一直沿用了近两千年。

文化

统一文字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书同文字”的建议,命令这个禁用各诸侯国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为统一书体。统一后的中国急需一种统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制作这种标准字样,这便是小篆。

而关于小篆的由来,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李斯等人在奉秦始皇之命制作标准字样时,“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而小篆的名称也是为了尊崇大篆而卑称其“小”的。

紧接着,为了推广统一的文字,李斯亲作《仓颉篇》七章,每四字为句,作为学习课本,供人临摹。不久,李斯又采用秦代一个叫程邈的小官吏创造的一种书体,打破了篆书曲屈回环的形体结构,形成新的书体——隶书。

从此,隶书便作为官方正式书体,始于秦,盛于汉,直到魏晋楷书流行才渐被取而代之。但作为书法艺术,篆书、隶书因其独具一格,深受后人喜爱。中国书法四大书体真、草、隶、篆,隶、篆占其半壁江山,这全是李斯的功劳。

经济

统一度量衡

秦朝建立后,为了不使其影响王朝的经济交流和发展,李斯上奏皇帝,建议废除六国旧制,把度量衡从混乱不清的状况下明确统一起来,得到了秦始皇的允许。

度制以寸、尺、丈引为单位,采用十进制计数;量制则以合、升、斗、桶为单位,也采用十进制计算;衡制则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固定下来。为了有效地统一制式、划一器具,李斯又从制度上和法律上采取措施,以保证度量衡的精确实施。

这是秦王统一中国,李斯位居丞相之后的又一功绩。而它的影响不言而喻。几千年来,无论朝代更迭,这种计量方法从无更改,生活当中依然还有它的身影。

统一货币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后一道重要的奏折:废除原来秦以外通行的六国货币,在中国范围内统一货币。此举虽然对秦王朝的经济发展已无大用,但对后世的影响大。

在李斯的主持下,货币规定了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每镒重二十四两,以铜半两钱为下币,一万铜钱折合一镒黄金。并严令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装饰品和宝藏,不得当作货币流通。同时,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归国家所有,私人不得铸币,违者定罪等。

李斯此举被后人认为是经济史上的一个创举。而当初他所主持铸造的圆形方孔的半两钱(俗称秦半两)因其造型设计合理、使用携带方便,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

社会

修驰道车同轨

为了政令畅通,物资交流便利,李斯又立刻建议让全国的车轨统一,并在全国范围内修筑驰道。就这样,一场大规模的统一车轨、修筑驰道的运动在全国展开。

李斯以京师咸阳为中心,陆续修建了两条驰道,一条向东通到过去的燕、齐地区(今河北、山东一带),一条向南,直达吴楚旧地(今湖北、湖南、江苏、浙江等地)。这种驰道路基坚固,宽50步,道旁每隔三丈种青松一株。后又修筑“直道”,由九原郡直达咸阳,全长1800余里。

又在今云南、贵州地区修筑“五尺道”,以便利中原和西南地区的交通。在湖南、江西一带,修筑攀越五岭的“新道”,便利通向两个地区的交通。就这样,一个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把全国各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为与道路配套,李斯还规定车轨的统一宽度为六尺,以此保证车辆的畅行无阻。

人物评价

总评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

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为指导的。

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

史书评价

  • 《史记》:“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衅,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能明其画,因时推秦,遂得意于海内,斯为谋首。”

历代评价

  • 《淮南子·泰族训》:“文王举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举贤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灭,秦任李斯、赵高而亡,此举所与同。故观其所举,而治乱可见也;察其党与,而贤不肖可论也。”
  • 曹丕:“昔伊戾费忌,以无宠而作谗;江充焚丰,以负罪而造蛊。高斯之诈也贪权,躬宠之罔也欲贵,皆近取乎骨肉之间,以成其凶逆。”
  • 刘勰:“战代任武,而文士不绝。诸子以道术取资,屈宋以《楚辞》发采。乐毅报书辨而义,范雎上书密而至,苏秦历说壮而中,李斯自奏丽而动。若在文世,则扬班俦矣。荀况学宗,而象物名赋,文质相称,固巨儒之情也。”
  • 司马贞:“鼠在所居,人固择地。斯效智力,功立名遂。置酒咸阳,人臣极位。一夫诳惑,变易神器。国丧身诛,本同末异。”
  • 苏轼:“李斯、赵高矫诏立胡亥,杀扶苏、蒙恬、蒙毅,卒以亡秦。”
  • 曾巩:“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
  • 李贽:“秦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个世界。”
  • 归有光:“李斯用秦,机、云入洛,一时呼吸风雷,华曜日月,天下奔走而慕艳。事移时易,求牵黄犬出上蔡东门,听华亭之鹤唳,岂可得哉?”
  • 王夫之:“秦政、李斯以破封建为万世罪,而贾谊以诸侯王之大为汉痛哭,亦何以异于孤秦。”
  • 姚鼐:“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频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
  • 丁耀亢:“李斯尝为仓吏,见仓鼠而乐之。吾观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谋饱,终而啮人,秦之社遂以空。及东门黄犬,仍思顾兔,驰心犹未死也。矫诏杀人而致族灭,不亦宜乎!高则刑余匹夫,死亦不足责。若夫恬亦有罪焉,为秦名将而阿主兴功,杀人多矣。此太史公所以罪之也。或曰:扶苏何罪?夫扶苏不死,则二世不被弑,秦能亡乎?”
  • 王士禛:“余素不喜李贽之学,其《藏书》《续藏书》未尝寓目。近偶观之,其最害道者莫如《论狂狷》一篇。其言谓放勋狂而帝,文王狂而王,泰伯狂而伯,皆狂也。舜也、禹也、汤、武也、太公、周、召,皆狂也。汉高帝,狂之神;文帝,狂之圣也。此等谬论,正如醉梦中呓语,而当时诸名士极推尊之,何哉?若以李斯、桑弘羊、吕不韦、李园、贾诩、董昭为名臣,温峤为逆贼,所谓好恶拂人之性者也。以扬雄、胡广、谯周、冯道为吏隐外臣,亦大谬。”
  • 曾国藩:“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迥异寻常。近世如陆、何、肃、陈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终。故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
  • 毛泽东:“孟夫子一派主张后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李斯是拥护秦始皇的,属于荀子一派,主张先法后王。”
  • 鲁迅:“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则有殊勋。”他的书法“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称为书法鼻祖。

轶事典故

观鼠有感

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李斯当小吏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李斯看到厕所里吃大便的老鼠,遇人或狗到厕所来,它们都赶快逃走;但在米仓看到的老鼠,一只只吃得又大又肥,悠哉游哉地在米堆中嬉戏交配,没有人或狗带来的威胁和惊恐。

于是,李斯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一个人有没有出息,就如同老鼠一样,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

黄犬之叹

李斯与他的二儿子一起上刑场,回头对他的二儿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犬,到上蔡东门追逐狡兔,还能这样吗?”于是父子相哭,终于被灭三族。这就是“黄犬叹”的典故。

个人作品

文学作品

李斯散文现传四篇,计为《谏逐客书》《行督责书》《言赵高书》《狱中上书》。

李斯作品除上述散文外,还有碑铭。秦始皇先后曾五次巡行天下郡县,其中自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至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四次巡行中,都命李斯刻石记功,计有《邹峄山刻石》《泰山刻石》《碣邪台刻石》《之罘刻石》《东观刻石》《碣石刻石》《会稽刻石》等七通。

书法作品

李斯的文学和文字的造诣令后人追捧。他的文章论证严密、气势贯通,洋洋洒洒,如江河奔流,鲁迅曾经大力称赞李斯,被称为书法笔祖。

李斯和赵高、胡毋敬等人写了《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等范本,供大家临摹。

李斯书写的刻石有《泰山封山刻石》《琅琊刻石》和《峄山刻石》等。

争议

妒杀韩非

李斯害怕秦王重用韩非,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秦王轻信李斯,把韩非打入大牢。根据秦国法令的规定,狱中的囚犯无权上书申辩。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

另有一说,李斯一直想将韩非留在秦国,等秦灭韩之后再为秦国所用。但由于韩非之书《韩非子》对于帝王之术、统治之术的分析过于透彻,导致秦王嬴政对其才华感到恐惧,加上韩非的三条不利于秦国发展的建议、姚贾的陷害,使秦王将韩非下狱拷打。

李斯实心欲救韩非,曾帮韩非呈韩非绝笔之作《初见秦》于秦王政,无奈秦王政铁心欲除韩非。后秦王以韩非书中《八经》之三中除“阴奸”之术施于韩非,嫁祸于李斯,从而不背骂名。李斯无奈,只得从命而下毒于韩非饮食,使韩非暴毙而亡。

焚书

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淳于越以儒家的立场来看待秦朝的政治,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动是格格不入的,使得秦始皇大为不满,把淳于越交给丞相李斯处理。李斯不赞同淳于越的看法,他向秦始皇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李斯认为:由于时代的变化,五帝三代的治国办法也不同。三代时期的做法,也并不值得效法。那时候诸侯并列,互相争夺,天下统一,情况完全不同,不必效法古代。以古非今,搅乱民心。对于造谣惑众,不利于统一天下的言行必须禁止,否则将会影响政局的稳定,有损于皇帝的权威。最后,他又把这一切都归罪为读书的缘故,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

凡是秦记以外的史书,不是博士(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秦始皇下令焚书,先秦许多文献古籍都被烧掉了,使中国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损失。然而,另一方面秦始皇也曾将一些禁书收藏在咸阳皇家图书馆,使得部分珍贵书籍得以保存了下来。

墓地和故居

墓葬

李斯墓在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蔡国故城的西南部,位于芦岗乡李斯楼村东南角,是一个高大的土冢。墓的四周砌有石阶,墓前树有墓碑,上刻“秦丞相李斯之墓”。

故居

李斯的故居有两处:一是故城东门里东西大道路北,在今河南省上蔡一中一带,面积约5000平方米。二是上蔡县城西南5公里处的李斯楼。李斯楼,是李斯的乡下故居,李斯被害后,其幼子在亲朋的掩护下得以幸免,藏匿在李斯楼。

直到现在,李斯楼村的居民都姓李,自说是李斯的后代,四周松柏掩映,花木丛生,墓西不远处有李斯跑马岗和李斯饮马涧。据传,李斯青年时期经常在此处纵马驰骋,马渴了就在此涧沟中饮马,后人便称此处为跑马岗和饮马涧。

后世纪念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县城内有李斯井、李斯坑等遗迹。李斯出身平民,虽然当上了楚国管仓库的小吏,得空时仍在自己院中种些蔬菜。参加劳动。其故居处尚有一口李斯浇菜的水井,后人尊称为“李斯井”。

李斯被斩于咸阳后赵高带人来上蔡抄了李斯的家,在整个李斯的故居处进行了残酷的“挖地三尺”,最深处竟达丈余。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一片芦苇丛生的坑塘。后人为纪念李斯,称此处为“李斯坑”。

史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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