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定宗李恪(唐太宗第三子)

李恪(619年—653年),字号不详,陇西狄道(今甘肃省临洮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太宗李世民第三子,母为隋炀帝之女杨妃。

英武果敢,深得宠爱。武德三年(620年),册封长沙郡王;武德八年(625年),改封汉中郡王。贞观元年(627年),晋封汉王。贞观二年(628年),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贞观十一年(637年),封吴王,授安州都督。永徽元年(650年),拜司空,授梁州都督。永徽二年(651年),加授太子太师、安州都督。

永徽四年(653年),牵连房遗爱谋反之案,为太尉长孙无忌所害,以吴国公之礼,葬于高阳原。神龙元年(705年),得以平反昭雪,追赠司空,恢复吴王爵位。

本 名:李恪
所处时代:唐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长安
出生日期:武德二年(619年)
逝世日期:永徽四年(653年)
官 职:益州都督、安州都督
王 爵:蜀王、吴王
庙 号:定宗
谥 号:孝静皇帝
主要成就:贞观十七年被提名为二次立储人选,善骑射文武才,宗室贤王。

人物生平

少年历宦

武德三年(620年)六月,时年两岁,以皇孙身份,授湘州刺史,册封长沙郡王;武德八年(625年),授梁州刺史,改封汉中郡王。

贞观元年(627年),以皇子的身份,从汉中郡王(从一品)晋封为汉王。

贞观二年(628年),年仅十岁,改封蜀王,授益州大都督的要职、都督益绵简嘉陵雅眉濛犍邛八州诸军事(治今四川成都市),并且同时行政上下辖兼督巂、南宁、会都督府共计三十六州,以年纪幼小为由,没有赴任,遥领职位。益州大都督府贯穿于初唐始终,其本府下辖州数在不同的史料中有所不同:《旧唐书地理志》上武德九年太宗废益州道行台设益州大都督府时,罗列“益、绵、简、嘉、陵、眉、犍、邛”八个州名却说十州,《寰宇记》卷七十二则补全:益、绵、简、嘉、陵、雅、眉、濛、犍、邛十州,故《旧唐书地理志》所言应无误,或是缺了一个“等”字;再进一步深究《地理志》的记载,贞观二年废濛州重分其下诸县行政归属,翁俊雄的研究统计中也将犍州与眉州合并为一州做计,故益州大都督府下本州行政区划与计数恐是有调整。同时《唐会要》罗列益、绵、邛、眉、雅五个州名却又写八州诸军事同时补上了那个“等”,但是《唐会要》原文却在此处写“贞观二年五月,吴王恪……”,可见这条资料上着笔之粗糙;最后是李恪墓志“仍授大都督益简绵嘉邛隆六州诸军事益州刺史”,从李恪墓志盖"李君“和志文”以国公礼“,可知李恪这方墓志当为其被害时所写,且参考志文其他内容的贬义行文,此处撰写人对他早年的履历不加仔细罗列潦草带过也实为可能,故综上所述,在益州都督府的辖州上,取《旧唐书地理志》《唐会要》的八州之数,祥《寰宇记》之具体列举,实为妥当,乃益州大都督都最常见的行政区划状态,而非人口面积有多大变动。

益州大都督府,地广人多、经济富庶、民族聚居、矛盾复杂,是唐王朝首屈一指的核心利益地区,参考贞观十三年大帐所存资料,益州一州人口十七万七千户,彼时仅次于帝都长安,实为帝国重藩中之重藩,李恪以皇子之尊爱子之亲获封此地却不去赴任,一可见太宗对其之重视,二亦可以理解不让年幼的李恪赴任然辅以能臣为大都督府长史代为理政实为客观必须。

同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说:“我看见密王李元晓等都是皇帝的亲人,陛下心怀友爱,仁义比古人还要高,分给车辆舆服,委任藩屏,必须遵守礼仪,以担负属望。臣看见皇子拜见皇叔,叔叔们也要答拜。王爵既然相同,家人之间应有礼节,怎么能颠倒长幼尊卑呢?臣拜倒于地请求陛下降下训诫,作为永远遵守的法则。”太宗下诏对李元晓等,不必回拜吴王李恪、魏王李泰的拜见。

赴任封地

贞观五年(631年),拜都督秦成渭武四州诸军事、秦州刺史(治今甘肃天水市),未赴;贞观七年(633年),授都督齐淄青莒莱密七州诸军事、齐州刺史(治今山东济南),赴任一年;贞观八年(634年),拜益州大都督,开启亲王遥领大都督的先例。

李恪将要赴任齐州都督之前,侍奉唐太宗,与父亲一起用膳。事后,太宗对房玄龄等大臣说:“我和儿子,常常想多相处。但是家与国的事情义理,实际大不相同。我希望子孙可以代代传承,并且断绝不合适的想法。现在,我供养太上皇,与私人感情也不同,是为了镇守抚慰国家,不让太上皇忧烦,这是君主应有的孝顺方式。”魏征回答:“我听说孝行有三种:最大的孝顺,是使得双亲被尊崇;其次,是不使双亲受辱;最下,是能够颐养双亲。现在,陛下功业大成,声名远扬,统治整个天下,华夏和其他民族都能安乐康泰,这正是实实在在的大孝顺,远不同于侍奉双亲左右伺候他们饮食的孝顺。而且君主,怎么能与平民一样与子孙时常同处一室,这不是保护国家巩固国本方法。”

贞观十年(636年),太宗想通过世袭封建、重置封国方式,长久巩固大唐王朝的统治。因此,不顾重臣们的反对,将自己的弟弟和儿子全部世袭封建。

罢官风波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李恪从蜀王改封吴王,并被任命为潭州都督,但是却没有赴任。贞观十一年(637年),拜为都督安随温沔复五州诸军事、安州刺史(治今湖北安陆),赴任。同年末,李恪因弹劾游猎过度、损坏庄稼,被御史柳范弹劾。必须要提及到的是,《新唐书》记载,李恪是因为与乳母的儿子“博簺”而被弹劾罢官,两唐书此处记载矛盾。作为惩罚,李恪被免去安州都督,并削减封户三百户。

这次免职,还留下一段太宗纳谏的佳话轶事:太宗偏袒李恪,对侍臣说:“权万纪辅佐我的儿子,不能纠正他的过错,罪当该死。”柳范进谏道:“房玄龄辅佐陛下,都不能够阻止陛下游猎,怎么能独独怪罪权万纪?”唐太宗大怒,拂袖进入内殿。过了很久,单独召见柳范道:“你为什么要犯颜指责我?”柳范回答:“我听说人主圣明臣子正直。陛下仁德圣明,我不敢不进自己愚钝的正直。”太宗这才打消了怒气。通过这件事,唐太宗作为一个舐犊情深的慈父,天然的人情流态,鲜活的展现在大众面前。

这次免官的时间并不长,贞观十二年(638年),李恪又一次被任命为安州都督。将要出发赴任时,太宗写信告诫他:“我作为一国的君主,统治百姓;而你因为是我的儿子而地位显赫,让你作为屏藩保卫国家。你要勉励自己不忘父子之道,好好学习河间献王刘德)、东平宪王(刘苍)的美德。用义来处理政事,用礼来节制欲望,面对歌舞淫乐的诱惑,不得不慎重。这样才能使国家像磐石一样坚固,永远做到宗室连成卫国,外有忠君的美名,内有孝顺的美德。你应该自励自勉,日日长进。你将要离开我的身边,十分伤心恋恋不舍。想送你些珍贵的玩赏物品,又怕助长你的骄傲与奢侈,所以告诫你这些话,作为父亲的教诲。”

或许是这封《诫子书》的作用,李恪学会自我克制,此后史书上未再见李恪因其他过错被罢官免职的记载。不仅如此,李恪敬畏权万纪的刚直而善纳其言,连太宗都啧啧称奇,以为此乃权万纪的一大政绩。以致日后在处理齐王李祐类似的问题上,太宗想如法再行,不想适得其反,且妄送权万纪的性命。

贞观十三年(639年),唐太宗在各方压力下,废除世袭制诏,诸藩王都督衔留存情况和出藩情况待考,李恪此后官职迁转不详。

根据最早存在于《明一统志》的记载,这段时间里的某一年里,李恪出镇宋州,并力荐当地贤才史苌出仕,将州内治理的很好。但此记载,存在夺文有误的可能:李恪曾孙李岘在安史之乱前曾先后出任零陵太守和长沙太守,并有御史中丞的宪衔,考史苌所写《上李中丞书》和原文中提及“逆贼未殄”或许指向安史之乱,此事亦可能是李岘事迹,疑为其应唐肃宗之征召返京前之托付,而明代人在梳理资料时错加给了李恪。

二次易储

贞观十七年(643年),因齐王李佑谋反案犯纥干承基的反咬,揪出了太子李承乾谋反,导致太子李承乾被废黜。太宗口头许诺魏王李泰为太子,但司空长孙无忌坚持请立晋王李治为太子。太宗亲自审问李承乾,李承乾指控李泰谋储。太宗幽禁李泰于将作监,册立晋王李治为太子。

不久之后,太宗怀疑晋王李治仁弱,便对长孙无忌说:“你劝我立稚奴(李治)为太子,然而稚奴懦弱,恐怕不能守住国家,怎么办?吴王李恪英武果敢很像我,我想立他为太子,怎么样?”长孙无忌坚持抗争,认为不可以。太宗说:“你是因为吴王不是你的外甥,所以才反对吗?”长孙无忌说:“太子仁慈厚道,是可以守成的君主;太子的位置这么重要,怎么能随便改变?希望陛下深思熟虑。”太宗这才打消了念头。同年十二月,太宗对李恪说:“父与子虽然是最亲近的,但是如果儿子有罪,国家的法度也是不能以徇私的。汉武帝已经确立汉昭帝,燕王刘旦不服气,私下图谋不法的事情,霍光凭借诏书就可以将他诛杀。你做为人臣,不可以不以之为诫。”这段话在《贞观政要》上的记载是贞观十一年,因此时间上存在争议。未知太宗此言的背景,但是从现存史书记载观之,长孙无忌从此之后,深为记恨李恪。

永徽蒙冤

永徽元年(650年),李恪时为高宗李治在世最为年长的兄长,授开府仪同三司,官拜司空,并被授予梁州都督的官职。不久之后,又被改封为都督安随温沔复五州诸军事安州刺史。

永徽二年(651年),加授太子太师。

永徽四年(653年)年初,因高阳公主告房遗直对自己无理,从而引发了初唐时期最大的一桩政治冤案。房遗爱为活命想效法纥干承基,遂长孙无忌心意而诬告李恪谋反,致其遇害,根据墓志记载: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长安宫禁之内被缢杀,年约三十四岁。有子四人,李仁(千里)、李玮、李琨、李璄皆未成年,全部流放岭表;有女亦四人,现已知第四女信安县主被罚守献陵。

据《资治通鉴》和《册府元龟》记载,案发后,高宗召见房遗爱:“我与你是亲戚,为什么要谋反?”房遗爱则回答道:“我包藏祸心,罪该万死,但是我告发吴王李恪是希望赎罪。贞观年间,纥干承基、游文芝一起与侯君集、刘兰共同谋反,后来承基告发侯君集、游文芝和刘兰,自己得以保全首级并得到了官爵。”李治闻言便直接回了一句:“你承受了尚公主的尊荣,怎么能与承基相比?现在告发李恪谋反已经太晚了。”高宗于是哭着对侍臣说:“荆王是我的叔父,吴王是我的兄长,我想赦免他们的死罪,可以吗?”兵部尚书崔敦礼说:“过去周公诛除管叔蔡叔,汉景帝平七国之乱,然后是汉昭帝的时候,燕王刘旦和鄂邑长公主谋逆,都以国家法度处以应有的刑罚,这些前事都不远,陛下怎么能改动法律就为了施舍恩情呢?”高宗于是放弃了求情。

李恪在临死前,怒骂长孙无忌弄权,如果祖先宗庙有灵,他的家族离覆灭不远。此事,亦被后世认为是长孙无忌应有此报。

平反昭雪

显庆五年(659年),在长孙无忌获罪之后,李恪被唐王朝追封为郁林郡王,并得以立庙祭祀,任命河间王李孝恭的孙子李荣为郁林县侯来作为李恪的继承人。李恪在获罪赐死后,墓志记载唐王朝特别优待以国公之礼将其下葬,可见李恪在被赐死时已被废为庶人,也就是说,其皇族的身份在当时被剥夺。而显庆五年的追赠,表明唐王朝重新承认了他李唐皇族的身份,这是其初步的平反。

但是,高宗作为这场冤案的施害者之一,毕竟难以完全否定自身的作为,所以并未在第一时间赦免李恪的四个儿子。光宅元年(684年),李荣获罪,而李恪四子此时得以赦免,这才让其长子李仁承袭父亲的爵位。

神龙元年(705年)二月,中宗复辟,恢复大唐。为了振兴李唐皇族,就在这一年,中宗大量封爵皇族,李恪长子李千里(李仁)被封为正一品的“成王”。神龙初,在永徽四年与李恪同时获罪的荆王李元景得以追复爵位与封地,次年,李恪之孙、李琨次子李祗被封为“嗣吴王”,可知,李恪被追赠司空、并重新以亲王礼改葬在神龙元年(705年)年末;而他的亲王爵位和封地被恢复应在神龙二年(706年)。至此,李恪才被彻底的昭雪平反。

南唐追祖

天福四年(939年)二月乙亥日,南唐国主把太祖庙号改为义祖。己卯日,南唐国主为李唐皇室的父母发哀,与皇后一起身着斩衰居住在草庐中,遵守初丧之礼,早晚临丧临持续了五十四日。江王李知证、饶王李知谔也请求身着斩衰之服,没有被允许。李建勋之妻广德长公主也穿着丧服,进入灵堂哭的十分悲痛,仿佛是临父母之丧。

辛巳日,国主下诏国事委托齐王李璟详加决断,只有军务需要上奏。庚寅日,唐主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李昪,下令百官讨论二祚合享的礼仪。辛卯日,宋齐丘等人议论将义祖的灵位放在七室的东面。南唐国主下令将高祖放在西室,太宗在次的位置,义祖又在更次的位置,都是不祧之主。群臣言:“义祖是诸侯,不应该与高祖、太宗享受同样的祭祀,请在太庙正殿后面另外建庙而祭祀。”皇帝说:“我从小就托身给了义祖,如果不是义祖对吴地有功劳,我怎么能开启这样中兴国家的大业呢?”群臣于是不敢多说。南唐国主想要将吴王李恪认为祖先,又有人说曰:“李恪是被诛杀的,不如将郑王李元懿认为祖先。”南唐国主于是让官员考察两位亲王的后裔,认为吴王的孙子李祎有功劳,李祎的儿子李岘是宰相,于是认吴王李恪为祖先,自称是李岘后代第五世一直到父亲李荣,他们的名字生平,官员都有所撰写。唐主又因为经历十九位皇帝、期间三百年,怀疑十世太少。官员说:“以三十年为一世,陛下如果是生在唐僖宗文德年(888年),距今已经过了五十年了。”于是南唐国主便听从了官员们的话。

同年三月庚戌日,南唐国主追尊吴王李恪为定宗孝静皇帝(一说被追谥的是建王李恪),从曾祖开始往下追溯,都追尊庙号和谥号。

后世纪念

永徽四年(653年),牵连房遗爱谋反之案,为太尉长孙无忌所害,以吴国公之礼,葬于高阳原。

2005年7月,在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镇羊元村附近,李恪的墓志被发现。但是由于基建,附近的墓葬大多已被破坏,故其墓葬已不可考。此地是否为李恪最后葬地,可能性颇大。

李恪墓志,青石材质,志盖为覆斗型,上有篆书“大唐故李君之墓志铭”,周有纹饰,品相尚可。

亲属成员

李恪出身贵胄,父母双亲皆出自隋唐皇族帝裔。

父系家族

  • 高祖:李虎,西魏八柱国之一、太尉、唐国公,追封唐太祖。
  • 曾祖:李昞,北周柱国大将军、御史大夫、安州总管、唐国公,追封唐世祖。
  • 曾祖母:独孤氏,北周太保卫国公独孤信第四女。
  • 祖父:唐高祖李渊,唐朝开国皇帝
  • 父亲:唐太宗皇帝李世民

母系

兄弟

  • 同母弟:蜀悼王李愔,排行第六。

王妃

  • 弘农杨氏,母亲杨妃侄女,葬于安州(今湖北安陆市)。是否有子女,今已难考。

兰陵萧氏,第三子李琨或李璄之母。杨氏任何记载,有待研究。而根据成王李千里墓志铭,成王出生于贞观末年“实长吴嗣”,也就是嫡子。如果吴王妃杨氏亡故于贞观中期确凿,则成王千里也当为第二任吴王妃所出。萧氏疑出梁朝帝室,家谱记载与李恪葬于西长安城。原文曰“妣萧妃,曾封沛国夫人。公妣俱葬于西长安城”并有萧氏一封沛国夫人的诏书,妃指亲王正妻而非泛指,因无墓志出土,家世不明。按道理亲王正妃乃正一品外命妇不可能再同时封国夫人,故而有人推测有可能是先贬后平反时晋封。但是,族谱真实性尚待考证,此中所云存疑。

因此,吴王妃杨氏为何独葬湖北安陆而未同李恪合葬和第二任吴王妃是否为萧氏仍为历史谜团,有待日后史料或考古有所突破,方可近一步揭开历史真相。

子孙

李恪子孙表系,参考《新唐书·宰相表》。

成王李仁(李千里):

王妃:慕容真如海,生下天水王李禧。

①蔡国公李瓘。

②郕国公李峒。

-成纪县男李定。

--李映,夫人太原王氏,生李景叔、李景祥、李景翱,另有女二人。

--李稷,夫人博陵崔氏,生李景阳。

--李赡,夫人兰陵萧氏,有女一人。

  • 李玮,李恪次子,英年早逝,追封郎陵郡王;王妃:长乐冯氏。⑴李祚,袭爵嗣王。⑵李袨,原名李褕,出继叔叔蜀王李愔。
  • 李琨,李恪三子,赠吴王。⑴李祎,李琨长子,信安郡王,对外战功卓著。①李峘,李祎长子,赵国公。②李峄,李祎次子。③李岘,李祎三子,梁国公,堪称宗室第一贤相,宣宗年间,诏令上临烟阁;夫人:独孤峻。根据唐制,三品以上官员可以门前立“戟”,以示尊贵。李峘、李峄、李岘在当时皆有令名,当时兄弟三人同住长兴里第,门列三戟,两国公门十六戟,一、三品门十二戟,荣耀无人可比。⑵李祗,李琨四子,嗣吴王。①李巘,李祗次子,因兄长李岵有罪,李巘袭嗣吴王,授宗正卿、检校刑部尚书。-李宙(寅)袭爵嗣吴王。
  • 李璄,李恪四子,归政郡王。⑴李襘,吴国公。
  • 信安县主,李恪四女,名讳不详。武则天时,嫁给后魏景穆帝八世孙元思忠,生三子,死于开元四年。
  • 李华,李恪五女,宣城县主。
  • 其他三女今失考。
  • 据族谱所云(虚实待考):李恪九世孙李衟,为江西磨刀李始祖。

人物评价

正史评价

《旧唐书.太宗诸子列传》:史臣曰:太宗诸子,吴王恪、濮王泰最贤。皆以才高辩悟,为长孙无忌忌嫉,离间父子,遽为豺狼,而无忌破家,非阴祸之报欤?

《旧唐书.太祖、代祖诸子列传》:无忌、遂良衔不协之素,致千载之冤。永徽中,无忌、遂良忠而获罪,人皆哀之。殊不知诬陷刘洎、吴王恪于前,枉害道宗于后,天网不漏,不得其死也宜哉!

《新唐书.长孙无忌列传》:噫!使长孙不逐江夏、害吴王,褚不谮死刘洎,其盛德可少訾乎!

《大唐故朗陵郡王墓志铭并序》:昔吴王帝之爱子,朝望攸归,虽魏武怜才,方之多愧,汉皇许善,对我何阶。然优宠特殊,各萌斯构。谗人发于左戚,妖迭兆于中台。桂折小山,兰枯长圾。

《李恪第四女信安县主墓志铭》:(缺两字)睿族,肇迹于殷时,凤翥龙兴,克昌于明代。远则垂芳万古,近则启圣千龄。国史为祥,斯可略而称也。昔文帝升遐之后,高宗践位之初,吴王以英杰亲贤,久为权臣所疾,谗言罔极,非命而薨。

先贤议论

  • (唐)李世民:“吴王恪英果类我。”
  • (唐)哥舒峘:“吴王恪光翊化抠,燮和大猷。”
  • (近代)毛泽东:“李恪英武,李治朽物,知子莫若父。然卒听长孙无忌之言,可谓聪明一世,懵懂一时。”
  • (北宋)张唐英:“既立高宗而复欲立吴王恪,卒使以猜疑而被罗织之罪,皆太宗失于独断而致之也。噫夫人之生贵为天子之子,是天下之贵无以加之也。以建立之失不保性命,则与夫生于不贵之族,反得终天年者岂不远哉。无忌其后卒被流窜死于黔南,天下以为寃,然而亦疑其诬杀吴王恪之报应也。”
  • (宋)佚人:“长孙无忌以私忿逐江夏王(李道宗),又以吴王李恪人望高有文武才,譛杀之。恪临终曰;“使社稷有灵,无忌当族灭。”禇遂良亦譛杀刘泊,后髙宗欲立武昭仪,无忌遂良固谏不从。无忌贬黥州,逼令自杀;遂良贬爱州,遂卒。嗟夫!古之君子,一为非义,虽有百善卒不为,令德之士。而天亦不以其所为百善,掩一非义,故卒不享令终之福,无忌遂良是也,岂不惜哉!”(唐史及影响录)。
  • (南宋)洪迈:“英明之君,见其子有材者,必爱而称之。……唐太宗以吴王恪英果类我,欲以代雉奴。其后如意为吕母所戕,恪为长孙无忌所害,钦陷张博之事,殆於不免。此三王行事无由表见。然孝惠之仁弱,几遭吕氏之覆宗;孝元之优柔不断,权移於阍寺,汉业遂衰;高宗之庸懦,受制凶后,为李氏祸尤惨。其不能继述固已灼然。高祖、宣帝、太宗盖本三子之材而言之,非专指其容貌也,可谓知子矣。”
  • (元)陈栎:“……宠泰嬖恪,储位不决。至欲引刀自刺,而社稷之本几于动揺……”
  • (明)张燧:“长孙无忌、褚遂良之死,世咸悲之。余以为二子均有死道。夫吴王李恪,太宗爱子也,太宗立高宗为太子,又欲立恪。无忌以举棋不定为讽,似矣。而其后也,竟以房遗爱狱诬构吴王,陷之重辟。刘洎,太宗直臣也,洎性疏致祸,理固应耳,而罪不至死。遂良诬以“伊霍”一语,必欲毙之,虽马周强诤不少解。夫此二子者,所谓太宗心膂臣也,一杀其爱子,一贻其主以杀直臣之名。由此观之,武氏之祸,犹为晚也。”
  • (明)丁耀亢:“无忌以内戚佐太宗有天下,称元勋焉。死于阴人之手,不亦枉乎?至其诬恪一事,足以感动天帝,而后知古来英雄之死,别有阴报,不必为之扼腕也。故曰:大舆多尘,君子有以慎其终矣。”
  • (清)龙炜:“唐武氏之乱,成于徐世绩“陛下家事“一言,而其原实由于长孙无忌之私其甥。当承乾之废,无忌等力赞晋王,太宗寻悔之,欲更立吴王恪。夫再易太子,诚非美事;然为宗社大计,又不得以常理论。雉奴懦恪类己,知子莫若父矣。无忌以恪非长孙氏出,力谏而止。高宗立,遂有聚?之耻。未几,而遂有?攘之祸。无忌早已不保其身,世亦一传而覆其宗。人臣一念之私,凶于尔国,害于尔家,可惧哉!”
  • (清)王夫之:“李元景之长而有功,李恪之至亲而贤,李道宗之同姓而为元勋,使其存也,武氏尚未能以一妇人而制唐之命也。……太宗一言之失,问非其人。而不保其爱子,不永其宗祧。”

史籍记载

  • 《新唐书》:卷二之《本纪第二·太宗》,卷九十二之《列传第四·荆王李元景》,卷九十三之《列传第五·太宗子》,卷一百一十三《列传第二十五·权万纪》。
  • 《旧唐书》:卷一之《本纪第一·高祖》,卷二之《本纪第二·太宗上》,卷六十九之《列传十五·长孙无忌列传》,卷八十之《列传二十六·太宗诸子》,卷八十一之《列传二十七·柳范列传》。
  • 《唐会要》:卷五之《吴王恪杂录》,卷七十八之《亲王遥领节度使》。
  • 《册府元龟》:卷二百六十五之《宗室部·封建第四》,卷二百六十六之《宗室部·仪貌·材艺》。
  • 《贞观政要》:卷二之《直谏·附》,卷四之《太子诸王定分第九》,卷四之《教戒太子诸王》;卷七之《礼乐》。
  • 《魏郑公谏录》:卷二之《解薛仁方官加杖》,卷三之《与儿子常一处》。
  • 《全唐文》:卷四之《太宗一·授安州刺史吴王恪等官制》,卷六之《太宗三·荆王元景等子孙代袭刺史诏》,《太宗七·诫吴王恪书》。
  • 《大唐新语卷二十七.酷忍》。
  • 《资治通鉴·唐纪》:《卷一百九二十》,《卷一百九十四》,《卷一百九十五》,《卷一百九十七》,《卷一百九十九》,《卷二百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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